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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ヤクザ店長了,有没有学法律的童鞋,求救啊啊啊啊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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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2-5 16:22:51 |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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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起因是这样的,我在便利店打夜工时擅自给自己的ポイントカード加了2000左右的ポイント(就是先买2000ポイント份的东西,然后レシートなし的返品,这样的话店里现金没动,货没动,只是我的ポイント加了2000),但是还是不小心给店长给发现了,本来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,但是我估计那个店长可能是想圈我,故意说得很严重,说是盗窃,说这2000的ポイント就是2000円神马神马的,又说了半天要是我被抓了要被送回国神马神马的,最后估计是露初本意了,想要封口费,要我一个月的給料,我便利店一周打3天的深夜,一个月也有10多万,哪有那么容易说给就给,那我还怎么活啊,反正当时我是应付他说给他半个月的,然后他要我写张条子给他,但是内容之事说以后关于ポイントカード的事绝不做,就这么一句话而已,所以当时我只是觉得他可能是故意说大来给我个教训罢了,但是月初了,他MB的还真的发短信来找我要钱了.我该怎么办饿,就这么老老实实的给他?真是遇到ヤクザ店長了


我是觉得他自己本身找我想私了就是犯罪了,希望有学法律的童鞋可以拿出切实的依据来,我好让他知道俺们中国人又不是小日本,哪有那么好欺负的

点评

这要是报警了你就玩完了,店长要你一个月工资都算便宜你了、、、  发表于 2011-12-9 21:25
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啊  发表于 2011-12-9 17:40
楼主虽然有错在先 但这个店长做的更不对 他有权力报警但是没权力擅自剥夺员工工资 他那叫敲诈 比你这更严重  发表于 2011-12-9 15:56
你这种人给中国人丢人~~就应该给你送回国。  发表于 2011-12-9 13:53
你再查一下日本法律,怎么量刑,数额达到多少判多少年,然后适当多给他点,到时你就可以敲他,不过你自己一定小心,不可以给他留下证据  发表于 2011-12-9 09:54
给他钱,留下证据,让他十倍返给你,你留下证据,他这么做就是敲诈勒索,敲诈可是大罪  发表于 2011-12-9 09:53
现在抢劫 包里只有一分钱 严重的也会判刑 不是钱多少的问题 是性质问题 呵呵 哥们 乖乖交了吧  发表于 2011-12-8 23:59
他是敲诈,记住,抓住他的把柄,报警  发表于 2011-12-8 23:24
這本來就是犯罪,你還好意思説是“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”?還好意思上來發帖“討公道”?我都懶得罵你!  发表于 2011-12-8 20:11
lz你懂不懂规矩啊,就这种破事还一帖多发,我还以为有灵异事件了  发表于 2011-12-8 18:43
发表于 2011-12-5 16:39:55 |
发表于 2011-12-5 17:20:25 |
他说的没错
这个应该属于盗窃
如果被抓到是会遣送回国的。
10万日元能封口是个好事
发表于 2011-12-5 18:03:36 |
刑事案件哦! 那张纸上签字的话就是认罪了。你们店长把纸交警察局你一样是回国。我看你就交完钱就别在那里打工了,不然他敲你一次你就得给一次 因为落下证据了。
发表于 2011-12-5 18:11:22 |
因小失大   不是我说你   你真的是很应该受惩罚    我猜你不是干了一两回了吧
发表于 2011-12-5 18:13:05 |
什么都不说了....擅自给自己的card加2000点......
发表于 2011-12-5 18:22:55 |
别怕他,返品之后那2000point不会加的,楼主白忙活一下而已,不构成盗窃,最多算盗窃未遂吧
发表于 2011-12-5 18:30:19 |
发表于 2011-12-5 18:33:55 |
本来就是你做的不对,真丢中国人的脸。
发表于 2011-12-5 18:34:37 |
因小失大了,, 你还好,以前认识了一个研修生,在超市顺手牵羊了一个 100 日元的小饰品,  被遣返回国。
才刚来日本1个多月,家里交的那些钱都白交了,,,

点评

9494..........  发表于 2011-12-8 15:47
妈呀,你头像太恐怖了........  发表于 2011-12-5 22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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