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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houxiaoouw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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恋爱七年分手 应不应该索要白眼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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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8-25 13:05:13 |
suibiankankan 发表于 2011-8-25 13:01
就是这个道理,
现在不是钱不钱.
让他付出代价.

折腾,然后2人这辈子都耽误了,
发表于 2011-8-25 13:05:50 |
噢萨卡 发表于 2011-8-25 13:05
结婚了也没什么可赔偿的呀

嗯。。按新婚姻法。。貌似也是
发表于 2011-8-25 13:06:27 |
这种人早分早好,省的以后付出更多,牺牲更多
头像被屏蔽
发表于 2011-8-25 13:06:49 |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发表于 2011-8-25 13:06:51 |
噢萨卡 发表于 2011-8-25 12:43
偏激点的想法女的用剪刀切了男的

日本法律很轻的

就算日本法律再轻。
女孩子可就出名了。
上电视,被惯个“容疑者某某某”,
感情伤害罪。。。

女孩子的名誉呢?不要了?
除非,女孩子不在乎这些。

再恼恨,太极端对自己又好吗?
发表于 2011-8-25 13:07:08 |
xnpromise 发表于 2011-8-25 13:01
我发现,平安姐每次发表的见解我都很支持啊。。。胜读十年书

夸张!夸张

上回说新婚姻法,你就很不情愿同意我的见解

因为是[不情愿],不能说[反对],所以不说你[胡说!胡说],说你[夸张!夸张]

呵呵
发表于 2011-8-25 13:07:10 来自手机 |
本帖最后由 zamti 于 2011-8-25 13:11 编辑

自己自愿的怨谁?

这种事件见得太多了。

人是感情动物,感情会变。
承认男人是白眼狼,但,人家没卖身。
最后来句,我没逼你,你自愿的。
怎么反驳?
发表于 2011-8-25 13:07:22 |
谁规定这时候就不能分手,7年咋的,女的可以说男的薄情,忘恩负义.但得承认分手也是这男的的自由。所以别人家的事情少管,当事人都弄不明白的事情外人瞎参合啥。大家所谓的道德就是对的?就可以去谴责?
发表于 2011-8-25 13:07:37 |
一切都看当事人了
如果当事人觉得要了钱才能心甘,就要
当事人觉得不想再折腾了,就这么分手吧,就不要
都是成年人了
别人的意见跟自己的想法要分清楚
随大流走下去,会迷失自我
发表于 2011-8-25 13:08:16 |
xnpromise 发表于 2011-8-25 13:05
折腾,然后2人这辈子都耽误了,

两人都耽误?
拜托,别跳着看帖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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